第两百三十章 天道永昌,妖族当诛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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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天至宝,可以说是仙界最为强悍的兵器了,乃是天生地养,天地孕育而生,灵智极高,曾经甚至有先天至宝斩杀了一名试图强行收取它的仙王。

诛仙剑出,九重天乱!

这是一名长者的预言,每当诛仙剑现世的时候,就会天地大乱。从太古至今,这则语言一直都很灵验。

“贼子,陪我鲲鹏族的后天至宝!”鲲跳朝秦烈恶狠狠地吼道,眼尖的他清楚地看到阴阳生死棍上有了一个手指粗细的缺口。

“闭嘴!”

这还是鲲鹏王第一次出口教训自己的后代,他已经认出了这把剑就是诛仙剑。

剑身上的金色血迹是一位仙帝的残留,此剑之威,可想而知。

先天至宝,可以无视他小世界内的规则之力,也就意味着秦烈同他有了一战之力。

此战若起,动静很大,小世界也无法完全隐藏,只怕很快就会被外界知晓。到时候天理寺闭关的老家伙肯定会不甘寂寞地来到这里,那鲲鹏一族岂不危矣。

“本君先前已经说了,不得株连。鲲鹏王若是注意如此,秦某有守护边关之责,只能亲自出手了。”

有了诛仙剑的加持,秦烈说话的语气都自信了不少。这可是一把先天至宝,凭借他的实力,足够撑到天理寺赶到。

梅香也朝秦烈投来赞赏的目光,她虽然不清楚秦烈从哪里搞来的诛仙剑,但是最起码边关有了保障,她还是乐意见到的。

鲲鹏王的脸色变得很难看,似乎是想到了什么,看向了秦烈背后站着的方浩。他先前注意到了方浩将剑匣交给了秦烈,但是他并不在意,一名天仙境的仙人又能掀起什么风浪。

真是没想到终日打雁,竟然被雁啄瞎了眼睛。鲲鹏王有点懊悔自己先前的行动,如果自己刚才强行出手,只怕诛仙剑现在已经在他的手里了。

“没想到人族还真是人才辈出,太古时期叶仙帝独断万古,上古时期荒仙帝剑斩群魔,如今一名天仙境的仙人都能有诛仙剑了。”

“鲲鹏王真是说笑了。诛仙剑乃先天至宝,本君不过是放在这小子身上保管了一段时间。若是我仙族的天仙境都能随便拥有诛仙剑,还不早就马踏黑林,脚踩塞木了。”秦烈呵呵一笑,缓缓说道。

木秀于林风必摧之。方浩深深明白这个道理,他决定赌一把,才将诛仙剑交给了秦烈。此物在他手上可以斩杀真仙,那到了仙君手里,不就可以斩杀仙王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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